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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28届印度国际贸易博览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 贸发处 ]      [ 2008-11-17 16:00:49 ]     

闽外经贸发〔2008〕43号
 
 
各设区市外经贸局、各有关参展企业:
    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场多元化战略,引导福建企业拓展南亚市场,根据今年全省外经贸工作会议精神,我厅拟组织我省有志于开拓印度市场的外经贸企业参加“第28届印度国际贸易博览会”,现将我省的组展方案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第28届印度国际贸易博览会
    二、展会地点:印度新德里国际展览中心18号馆
    三、展会规模:该展已成功举办过27届,其展出面积约10万平方米,参展企业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专业客商近20万人,普通买家约500多万,素有印度的“广交会”之称。我国为拓展印度等南亚市场,已连续组织国内企业参加了10届印度展,无论是从参展规模、内容还是参展成效,中国商品在印度的影响力具有逐年向好的态势。本届展会我省拟申请展会规模为30个国际标准摊位。
    四、展团人数:30家企业、50人左右。
    五、展会时间:2008年11月14日—20日,展出7天,展团人员在外工作11天。
    六、参展商品:涵盖机械设备、家用电器、轻工产品、纺织服装、五矿化工、通讯电子、体育器材、竹木制品、日用品、土特产品及工艺品等。
    七、参展费用
    (一)展位配置和价格:9平方米标准展位,RMB26000元/个,含企业楣板,洽谈桌一张,椅子两张,插座1个,地毯。
    (二)支持补助办法:
    该展是我省2008年重点扶持国际展会之一,对符合参展条件并于7月15日前报名的参展企业我厅将予以相应资助,展位费可根据条件优先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不足部分通过承办单位予以补足;展样品运费我厅也将通过承办单位对参展企业每个摊位补助壹个立方米的去程运费。
    (三)展样品的关税由承办单位按实际发生数,按“代收代付”原则向参展企业收取。
    (四)福建团团部工作人员的人员费、公共布展费、宣传推介费及不可预见费由我厅安排专项经费列支。
    八、2008印度展福建团的组织工作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外经贸厅
    (二)承办单位:泉州外经商务信息中心
    九、联系方式
    (一)省外经贸厅贸发处联系人:章宇、吴建辉
    电话:0591-87273651、87270170
    传真:0591-87842460
    (二)泉州外经商务信息中心联系人:
    陈琦,电话:0595-22155088/77/66
    传真:0595-22155552
    邮箱:cncychen@163.com
 
 
 
 
 
 
二○○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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